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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为永高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19年12月6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41,以下简称“永高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建年产 8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塑料管道项目、新建年产 5 万吨高性能管道建设项目。
永高股份作为塑料管道生产销售的龙头企业,是城乡管网建设的综合配套服务商,主要生产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等几大系列,共计5,000余种不同规格、品种的管材、管件及阀门。本次募投项目是永高股份在现有业务规模上的进一步拓展和布局,有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实现全国化布局。
国浩杭州受聘担任永高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发行人律师,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项目组成员包括国浩杭州合伙人徐伟民、律师吴正绵、律师助理罗茗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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